不少父母為了協助子女成家,會幫忙支付頭期款,甚至直接負擔全部房款。
但要注意,稅務機關判斷是否構成贈與,看的不只是房屋登記在誰名下,而是:
「房屋由誰取得?購屋款實際由誰支付?」
如果房屋登記在子女名下,款項卻由父母支付,即使父母直接把錢匯入履約保證帳戶,也可能被認定為父母對子女的贈與。
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5條規定,以自己的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,原則上會以贈與論。全國法規資料庫
一、用現金買房,不代表查不到
有人認為不申請房貸、直接用現金購屋,金流比較不容易被注意。
其實不動產完成移轉後,交易與財產資料仍會留下紀錄。若購屋金額與買方過去的所得、財產或可證明的資金來源差距較大,日後可能需要說明購屋款的來源。
因此,真正重要的並不是「使用現金或貸款」,而是能不能清楚說明:
• 資金從哪裡來
• 由誰支付
• 是否屬於贈與
• 是否已依法申報
• 是否保留完整轉帳與交易紀錄
二、先把資金來源整理清楚
購屋前,建議依實際情況準備相關證明:
• 薪資或營業所得:所得稅申報及銀行存款紀錄
• 長期儲蓄:可看出持續累積過程的存摺明細
• 投資獲利:股票、基金贖回或投資款入帳證明
• 出售其他財產:買賣契約、完稅資料及收款紀錄
• 父母贈與:贈與契約、轉帳明細及贈與稅相關證明
• 親友借款:借貸契約、實際撥款及後續還款紀錄
只有一張借據,卻沒有實際匯款、還款或利息紀錄,仍可能難以證明是真實借貸。
三、每位贈與人每年有244萬元免稅額
目前每一位贈與人,每年度享有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。
例如父親與母親分別以自己的資金贈與子女,每人各自計算年度免稅額;但免稅額是以「贈與人」計算,不是每位子女都各有244萬元。
如果同一位贈與人在同一年度的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,原則上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辦理申報。
未超過免稅額時雖不一定產生贈與稅,但若這筆資金將用於購屋,仍可評估辦理申報並取得相關證明,讓未來的資金來源更容易說明。財政部:善用免稅額將財產贈與給子女
四、父母資助子女購屋,建議提前規劃
如果子女並非立即購屋,可以提早進行家庭資產安排,而不是等到簽約前才一次匯入大筆款項。
較穩健的方式包括:
• 提前確認房屋預計登記人
• 盤點父母各自可運用的年度贈與額度
• 使用銀行轉帳,保留清楚的金流紀錄
• 保存贈與契約、存摺及資金來源證明
• 超過免稅額時,於期限內完成申報
• 簽約前先向會計師或國稅局確認
刻意把一筆大額資金拆成多筆現金交易,並不代表可以避開金融機構的查核,反而可能讓資金軌跡更難說明。
五、劉姐提醒
買房不只是找物件、談價格與簽契約,購屋資金如何安排,同樣會影響交易安全。
尤其遇到父母出資、子女登記、親友借款或家族資產移轉時,更應在簽約前先把「所有權、出資人、金流及稅務申報」一起規劃。
先把資金說清楚、證明留完整,往往比日後收到通知再補資料,更省時間,也更安心。
本文為一般性不動產交易與稅務知識整理,實際稅額及申報方式仍應依個別資金、家庭關係與交易情況,向國稅局、會計師或專業稅務人員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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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參考資料】
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贈與稅申報及免稅額說明
全國法規資料庫: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
聯合新聞網房地產相關報導(2026年9月3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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